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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跳槽违约 “王者荣耀第一人” 被判赔近半个亿
2019年10月09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高院发布年度涉互联网十大案例
因跳槽违约 “王者荣耀第一人” 被判赔近半个亿

作者: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潘玲娜 文靖之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潘玲娜 文靖之)9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度涉互联网十大案例。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天猫被诉1元索赔案”、“王者荣耀第一人”违约跳槽案等新类型涉网案件悉数入选。十大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领域,着力反映全省法院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推动互联网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整体成果。

    案例1 快播擅播腾迅影视作品被罚2.6亿

    【基本案情】2014年3月,深圳腾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投诉,深圳快播公司侵害了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腾讯公司是涉案24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被许可人,已将其中13部作品非独占许可第三方使用。合同显示,该13部作品的分销或者置换价格总计8671.6万元。公证显示,在手机上登录快播客户端搜索涉案24部影视作品,每一部影视作品首选链接均为“腾讯视频”,“腾讯视频”旁的下拉选项是伪装成乐视网、优酷等知名视频网站的“其他链接”。点击“其他链接”后,进入的却是一些不知名的、未经依法办理备案登记的小网站。

    同年6月,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快播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即26014.8万元人民币。快播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维持处罚决定。随后,快播公司诉至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无明显不当。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裁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行为损害公共利益、利用互联网侵权获利以及非法经营额的计算等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经验借鉴。

    案例2 “小鸣单车”逾期未退还押金被消协告上法庭

    【基本案情】2016年7月29日,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通过开发的“小鸣单车”APP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使用小鸣单车,需先下载手机APP注册并交纳199元押金。悦骑公司承诺若消费者申请,将退还押金。自2017年8月起,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悦骑公司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截至同年12月8日,省消委共收到消费者对悦骑公司的投诉2952次。省消委遂诉至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悦骑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以公众足以知晓的方式向消费者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涉及消费者押金安全的相关机制等信息,将披露内容向注册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在《广州日报》和广东省省级以上电视台发表经该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

    【典型意义】本案为“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本案裁判实现了对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指引个体消费者可另行起诉,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覆盖。

    案例3 “王者荣耀第一人”违约跳槽被判赔付4900万

    【基本案情】江海涛网名“嗨氏”,原在战旗平台单机观众量仅过10万。2017年1月19日,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海涛与上海关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预付)《协议》,约定在合作期间,江海涛不得在与虎牙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现有及未来的网络直播平台及移动端应用程序以任何形式进行或参与直播;不得承接竞争平台的商业活动。虎牙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多公司则为提升江海涛直播人气,花费大量成本进行推广,使其逐渐成为国内游戏直播领域顶级的网络主播,被称为“王者荣耀第一人”,其新浪微博关注度达到500万人。

    同年8月27日,江海涛未经虎牙公司同意,开始在与虎牙公司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斗鱼直播平台直播,上述行为造成虎牙公司经营的虎牙直播平台大量活跃用户流失。虎牙公司因江海涛违约跳槽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江海涛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海涛在合作期间内,违约离开虎牙公司平台,在斗鱼直播平台直播,显属重大违约,虎牙公司有权依约向其追究违约责任。据此,判决江海涛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驳回虎牙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江海涛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近年来,互联网直播备受年轻群体关注,直播者和直播平台通过观众打赏、插播广告、直播销售商品等方式,快速积累财富。本案裁判对维护契约精神、引导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案例4

    天猫擅自撤回促销信息被消费者索赔1元

    【基本案情】天猫公司于2018年7月7日23点55分发布商品优惠信息,网页显示:帮宝适拉拉裤XL128片,价格为189元,领券满199元减20元,7月10日0点开抢,前5分钟单箱39.9元,每人限购5箱,23点59分前付款,次日达。郑飞于次日21点左右浏览到该优惠信息,遂将5件商品加入购物车,并将商品链接发布到微信群,相约其亲属在7月10日0点抢购。天猫公司于同月9日9点44分更改了商品展示页面,删除了“前5分钟单箱39.9元”字样,并变更抢购开始时间为同月10日10点。郑飞及其亲属在10日0点打开购物车后,发现购物车里面的商品不能支付,抢购开始时间已变更,未发现“前5分钟单箱39.9元”的优惠,最终只能以189元的价格购买案涉商品一箱。后郑飞与天猫公司客服交涉,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郑飞认为天猫公司发布的商品信息应当视为要约,擅自撤回促销信息构成违约,属于欺诈,请求判令天猫公司赔偿损失1元以及赔礼道歉。

    广东省广州市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天猫公司撤销促销信息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虽郑飞经历了一次不愉快的网购,但尚不构成信赖利益损失之外的独立损失类型,且郑飞没有证据证明天猫公司具有侵害其人格尊严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故对其要求天猫公司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作为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首次开庭并当庭宣判的案件,敲响该院揭牌成立以来的第一槌,为服务涉网纠纷化解、实现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进行了有益探索。

    案例5

    纠缠不成 男子在微信群发“网妻”裸照获刑一年

    【基本案情】2017年5月,杨海华与黎某飞 (微信名系“冰儿”)在一款名为“完美世界”的网络游戏中“相识”并“结婚”。期间,杨海华多次单独向黎某飞索要裸照并如愿。同年10月,黎某飞对杨海华不满,遂将其微信拉黑,杨海华反复纠缠、屡屡遭拒。11月10日,杨海华为了羞辱、报复黎某飞,在一个47人(含杨海华、黎某飞)的微信群中两次发送黎某飞多张裸照并配有 “看看这就是冰儿”等羞辱性的文字说明侮辱黎某飞。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海华构成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杨海华不服,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等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流平台。由于网络扩散性强、影响力大,因此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具有更强的社会危害性。本案裁判对于规范引导社会大众网络言行,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社会治理,净化网络空间,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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