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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劳动关系领域的“枫桥经验”
在基层打造“有困难找工会”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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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召开劳动争议调解经验交流会
探索劳动关系领域的“枫桥经验”

作者: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唐晓刚 谭颖文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唐晓刚 谭颖文)11月29日,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经验交流会,推广全市劳动争议义务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经验,推动推进提升该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江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胡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顾达华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各方共识,发动公众参与,统筹社会资源,构建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并提出要做大、做强劳资纠纷义务调解员队伍,积极物色一批政治过硬、扎根基层、热心公益、法律知识过硬、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两代表一委员”和司法、劳动、公安、工会、律师、村(社区)干部、行业协会中符合条件者加入调解员队伍,不断加强调解能力培训,做到以法服人、以诚待人,不断探索创新,用心、用情地履行好江门侨乡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者和维护者职责。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群众优势、资源优势,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主责主业,配合好法院、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义务调解员的选拔培训,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各地、各部门要建制度,补短板,加强联动,不断总结推广诉调、裁调对接的先进经验,探索出江门劳动关系领域的“枫桥经验”。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门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共1396个,在企业、工业园区、商会等领域相应成立了150多个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全市各级基层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4751个,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工代表)9920人,覆盖全市76个镇(街)、工业园区。2017年以来,共化解劳动争议3353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会上,江门新会区总工会、鹤城镇司法所、照明电器行业工联会、睦洲镇南安村党支部围绕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化解劳资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了经验介绍发言。

    

谈经验

江门新会区总工会:发挥工会“第一协调人”角色

    江门新会区总工会联合法院成立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在下辖八个镇街设立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发挥工会“第一协调人”角色;该区圭峰会城街道整合企业调解员、村居委书记、镇街义务调解员队伍,形成“三级联动”调处机制,落实“四先四早”措施:预防在先,苗头萌芽早消化;引导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等,就地妥善化解劳动纠纷争议,做到不让劳资矛盾纠纷“出会城街道”。

    

江门市照明行业协会工联会:细致做好劳资双方思想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工联会服务1000余家企业职工的“娘家人”作用,在做好劳资双方的协调沟通工作时,注意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尊重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尊重劳资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深入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始终把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体现人文关怀的原则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维护了照明行业的稳定,受到了企业主和员工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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